家庭教育計畫

 

 

台中市曉明女中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100.10.06訂定

103.9.3修正

105.9.13修正

111.10.18家庭教育工作推動委員會議修正

 

壹、依據

一、  108年5月08日修正發布之家庭教育法。

二、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工作計畫。

貳、目標

一、  落實學校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實施。

二、  加強宣導家庭教育相關理念,提升家庭教育素養,健全家庭功能。

三、  強化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倫理教育等內涵。

四、  建立家長對學校的瞭解,以促進家庭和學校間的和諧關係。

五、  經由親師合作增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適應學校生活。

參、辦理單位:本校各處室及家長會

肆、實施時間:各學年度

伍、實施對象:全校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

陸、實施方式

一、    成立家庭教育推動執行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擬定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二、  辦理各年級親師座談活動。

三、  辦理親職教育講座、讀書會。

四、  編印新生家長手冊。

五、  定期寄發親職教育進修資料。

六、  辦理相關主題書展、活動及比賽,宣導家庭教育。

七、  學科課程內容融入家庭教育內涵。

八、  視需要實施家庭訪問、電話聯繫、親職諮詢等輔導工作。

九、  設置家庭教育網頁、諮詢電子郵件信箱及電話專線服務。

柒、工作組織與執掌: 

一、      設家庭教育推動執行小組,校長為主任委員,輔導主任為執行秘書,委員由各處室主任、組長、教師代表、家長代表、校護等代表組成。

二、      本執行小組每學期定期開會一次,討論家庭教育推動相關事宜,得視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

職稱

本職

職掌

主任委員

校長

綜理整體性工作事宜

執行秘書

輔導主任

統整規劃推動家庭教育之各項工作計畫

委員

教務主任

規劃與督導教務各項工作,協助推動家庭教育各項工作計畫

委員

學務主任

規劃與督導學務各項工作,協助推動家庭家庭教育各項工作計畫

委員

總務主任

規劃與督導總務各項工作,協助推動家庭教育各項工作計畫

委員

宗輔室主任

規劃與督導宗輔室各項工作,協助推動家庭教育各項工作計畫

委員

圖書館主任

規劃與督導圖書館各項工作,協助推動家庭教育各項工作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