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明女中「高、國三認輔老師制」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校學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增進高、國三同學在學習、生活、心理健康等各方面的適應力。
(二)協助學生有效因應升學壓力,並兼顧身心的成長。
三、對象:
(一)高、國三「自我評估」有需要認輔老師協助的同學。
(二)高、國三導師遴選有需要認輔老師協助的同學。
四、實施時間:每年9月起至隔年6月止。
五、實施方式:
(一)活動宣導:輔導老師引導學生評估自己的需要,再決定是否參加本活動。
(二)參加的學生填寫報名表,並註明期望之協助。
(三)認輔老師之人選以自願為原則。其認輔學生人數不限,唯當學生人數超過8人時,老師得衡量自己的狀況,決定接受認輔之學生。
(四)當上述情形發生時,輔導室得調整學生之認輔老師--依其之第二志願安排。
(五)輔導室公布乾爹乾媽名單後,認輔教師輔導開始實施。
六、提昇認輔老師輔導知能透過下列方式辦理:
(一)認輔老師座談會:邀請曾擔任高、國三認輔老師多年的老師做經驗分享。
(二)舉辦「輔導知能研習」,以增進認輔老師的輔導知能。
(三)認輔教師優先參加校外輔導知能研習。
七、實施進度:
工作項目 |
預定完成時間 |
計畫上簽 |
每年8月中旬 |
公佈活動辦法 |
開學第1-2週 |
收回活動調查表 |
開學第2-3週 |
統計安排 |
開學第3-4週 |
知會認輔老師 |
開學第3-4週 |
公佈名單、輔導正式開始 |
開學第4週開始 |
八、獎勵:參與本項活動之教師,認真負責表現優異者,列入考評。
九、本計畫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