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傳》這本書的寫作年代為辛亥革命時期,描寫及嘲諷中國農村裡人民普遍的思想和陋習。當時民智未開,人們的思維和生活模式仍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因此進而以新文化運動啟迪民智。魯迅曾自言:「我寫小說的目的,不過是想利用它的力量。」又言:「我的取材,多採自病態社會的,不幸的人們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病療的注意。」這和胡適的《差不多先生傳》有異曲同工之妙。《阿Q正傳》則是魯迅這番言談的具體化作品。在這本書的《序》裡頭作者並沒有完整的闡述主角名為「阿Q」的原因和由來,以及他的籍貫,但普遍被後世認為「Q」代表的是當時尚未斷髮依舊綁著辮子的傳統中國人,藉以表達其劣根性。
本書描寫的不只是阿Q的「精神勝利法」,亦刻劃出阿Q周遭人物的鮮明個性。阿Q在未莊裡的地位十分卑微,當大家記起他時,為的是找他幫忙但一旦結束便鮮少有人會想起他的存在。對他自己而言,他毫不在意,就好比中國以前「天朝上國」的觀念,他過於自負,因此未莊的人民們全都不在他的眼裡,這近似於「自我感覺良好」。阿Q不斷的逃避,逃避他該面對的一切,眾人的目光,他的身世,以及現實。當他進城時發現了用語、器物、烹飪方法的差異,他還能引以為傲的認為這一切都是錯的,事實上未莊才是不見世面的可笑鄉下人,他的想法卻是:只要異於他所常見、習慣的事物才是錯誤。那時候的中國即使腹背受敵,遭受列強欺壓卻還是自認為是天朝上國,不願妥協也不願意承認有任何的民族、國家是優於自己。在那樣封閉的思想裡頭,久而久之,就連中國人民也失去了接受現實的能力,外來文化似乎毫無可取之處,稍微西化、斷髮的人士便是「假洋鬼子」。是足以受人厭惡、鄙視的。眼光放的不夠長遠,彷彿自己才是站在至高點俯視這世界的人,更不懂得因應世界潮流的變化。
當阿Q挨打,形式上他確實是個失敗者,他卻能立即萌生別的想法,以各種荒謬的理由說服自己並且心滿意足的認為他才是勝利者,此即為「精神勝利法」。甚至他還能賞自己巴掌,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個自己,彷彿他打的是別人,他用這些方法逃避他受的欺侮和麻痺自己,並試圖合理化任何行為,這就是阿Q最典型的個性。讀到此處,必定不少人會覺得這種行為是為人詬病的。在魯迅的筆下,描寫採用精神勝利法的阿Q正是當時中國人的思維。
阿Q欺善怕惡,甚至一時沉迷於美色,但他始終是個膽小、不懂前瞻後顧而且見風轉舵的人。為了生計,他離開未莊到一位舉人老爺家裡幫忙,待他再次出現在未莊時,和他先前的形象已截然不同,一副事業有成的樣子,未莊裡的人們以訛傳訛便對這時的阿Q有了幾分的敬畏。對於未莊裡的人們散播謠言,隨意做出自己的憶測進而誇大、閒聊起是非確實是在中國農村裡常見的情形。當少數的閒人們追根究柢的去探查阿Q的底細,他毫不諱飾,傲然的談論起他在城裡的經歷。原來,他不過是個不敢再偷的小偷,他的「坦率」也道出了他的個性。或許是他缺乏了邏輯思考的能力,也從未顧及到他任何言行舉止會為他帶來的後果,最終害他懵懵懂懂的斷送了自己的性命。
時值革命黨到處征伐之際,阿Q原本是討厭革命黨的,後來卻因意識到鄉里的人們甚至是地位較為崇高的舉人老爺和趙太爺也深感幾分畏懼,他便到處宣揚著自己早已投降於革命黨,並時時幻想革命黨會前來通知他並將他是為革命黨的一份子。之後,阿Q被視為是闖入趙太爺家行竊的革命黨同夥,他始終弄不清楚情況,不懂這一切的嚴重性,懵懵懂懂的認罪,不分是非的畫押。之後遊街示眾並被槍斃。阿Q在未莊裡扮演著可有可無的角色,然而他卻希望得到尊重及注目,為了這些,他竟放棄自己當初討厭革命黨的初衷、原則並自以為是的狐假虎威,最終導致他兩頭空並被冤枉而死的局面。在當時的社會裡,我想的確有不少人和阿Q一樣,為了權勢、金錢、名譽等等而放棄自己的信念甚至成為受人利用的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