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室
B11H 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辦法

 

 臺中市私立曉明女中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辦法

1023月26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90120日總統 (90) 華總一義字第 9000011840 號令「志願服務法」辦理。
(二)本校校務發展計畫、品德教育實施計畫。
二、目標:
(一)推動本校品德教育,落實生活實踐規範,養成學生良好學習精神。
(二)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真諦,培養多元價值觀,激發學生人文關懷的精神。
(三)增進學校與社區和諧關係並防範青少年犯罪,革新社會風氣。
(四)協調社區人士共同參與服務工作,培養學生從活動中擴展其生活領域。
三、實施方式:
(一)由學校或機構設計具有教育及服務性質之工作內容,提供學生從事服務性工作之機會。
(二)服務項目及時間,可由參與隊員協調或配合活動單位規劃時間,須經學校統整安排。
(三)教育訓練:志工服務活動以具教育性、持續性與利他性之原則。並辦理教育訓練,培養學生服務學習概念,增進服務技能、提升服務品質。辦理方式:
1.針對活動需要,由承辦單位舉辦理相關研習、訓練、講座、行前講習。
2.定期辦理志工基礎教育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
(四)適性輔導與生涯探索:引導學生評估能力、興趣、專長;在服務的過程中激發學生服務學習的熱誠,並獲得到成就感
(五)社區化資源整合:促進社區合作互助及資源整合,服務的地點以學校或學生住家附近為原則。
四、服務項目:
(一)交通服務:協助維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二)圖書管理:協助學校圖書管理及相關工作。
(三)課業協助:協助弱勢同學課業、心靈輔導。
(四)綠化美化:協助學校管理種植花草樹木,美化綠化校園。
(五)資源回收:協助學校進行資源回收工作。
(六)其他:視學校需求及學生專長辦理服務工作。
五、具體作法
(一)教育宣導:利用各項集會全面性加強教育宣導,讓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均能充分了解服務學習課程之精神,並能率先力行,倡導社區服務學習風氣。
(二)人員編組:組織服務學習推展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愛心工作隊隊長、相關處室主任、老師代表等組成委員會,委員會編組表如附件一。每學期初辦理志工隊員招募,調查人力資源,建立人力檔案。
(三)服務範圍:本校推動服務學習活動規劃表如附件二,校內各行政單位提供適合國、高中同學參與的校內公共服務工作如附件三。
(四)由學校安排之校外公共服務活動,事先妥善規劃,深入瞭解其正當性與安全性,並結合社區資源,選擇服務類型(如全校性、社團性、班級性、個別性)與範圍,規劃實施。
(五)由學生社團或學生個人安排之公共服務課程,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學校派員協同申請學生瞭解會勘或書面審核,以確保其教育意義,及活動之正當性及安全性。
(六)辦理工作協調會,編排工作分配及輪值表,確定工作項目、時間及責任範圍。活動前應舉辦行前講習,使學生瞭解服務地區風俗習慣或服務對象,俾收預期活動成效。
(七)認證:活動結束或學期結束後,核發志工服務時數。
1.學生擔任校內志工,於學期末由所服務之行政單位統一予以認證。
2.學生參加校外服務活動,由活動單位核發志工證明,高中部服務證明自存。國中部填寫「志工服務時數紀錄表」(如附件四)由學務處給與認證。學期結束前收回,交由導師驗證總時數,作為填寫學期德行表現之參考依據。
六、經費預算:
(一)志工服務隊員為無給職。
(二)經費來源由學校編列預算、向外申請、募款等方式籌措相關費用。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